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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刚推出的这项福利,杭州一上午已有130人享受到了!

发布时间:2021-03-03 13:28:51

从3月1日开始,杭州全市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营造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氛围。那么在实施第一天,有多少车主享受到了这项措施福利呢?

3月1日早上7时3分 ,开出了“免罚”第一单,一名车主违反错峰出行规定,在南山路玉皇山路口被查,因为车子属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且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没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所以执勤交警没有作出100元的处罚。

上午还有一位更幸运的车主。早上8时29分,该车主在富阳区大桥路上因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被查,不过执勤交警在核查中发现车辆属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且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没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优驾容错”升级版措施的规定,免于处罚,没罚款也没扣分。

截止到3月1日上午,根据统计,一共有130位车主享受到了“优驾容错”升级版措施的福利。

杭州交警法制处综合指导科科长 李明:130条记录分为两类,3个月的有129条,还有1条是6个月的。 从早上7时开始截至上午均是在路面现场查处中发现。由于非现场违法行为审核认定还有一个时间差,如果通过非现场数据碰撞后产生的,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

在接受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

当然“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值得注意的是,“优驾容错”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的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这里再次提醒车主们,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分为两类:

第一类

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

一是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

二是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三是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四是不按规定掉头的;

五是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

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

一是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

二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三是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

四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五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来源:杭州交警、杭州综合频道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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