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未经审批不得通过软件升级新增或更新自动驾驶功能
发布时间:2021-08-13 10:04:26
8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企业在对具备OTA升级功能的车辆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对于多数汽车消费者而言,想必已经不是第一次接触"车辆支持OTA升级"这个概念。OTA升级可以让车辆通过云端信息传输,实现对车机系统的更新,从而为车主提供更丰富的车载功能体验。当前,部分车企对于旗下产品OTA功能的应用,已经达到了可以改进车辆动力性能参数和优化自动驾驶能力的程度,既成为了车型的卖点,也吸引到了不少用户的关注。
但是,对汽车进行OTA升级并不像给电脑系统装补丁那样简单,由于车辆的使用属性,首先要关注的就是OTA升级的安全问题。那么,此时工信部所发布的新规定,可以视为是用加强监管的办法,从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车辆会因为OTA升级而出现安全隐患的现象。
意见的另外一个部分,主要围绕加强自动驾驶车辆的管理展开。其中提到,企业生产具有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车辆功能及性能限制、驾驶员职责、人机交互设备指示信息、功能激活及退出方法和条件等信息。企业生产具有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采取脱手检测等技术措施。以及企业生产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具有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和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满足相关功能、性能和安全性要求,用于事故重建、责任判定及原因分析等。
来源:澎拜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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