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停车费,保安每天坐在门口地上……
发布时间:2020-09-23 09:54:14
开发商:转让车位使用权没问题
辖区街道:打算明年成立业委会
嘉汇城市广场的开发商是嘉兴都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于地面车位的归属问题,开发商方面给记者发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截图,其中“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这个条款中写明, 地上和地下车位都“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开发商一位负责人在电话中还说,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所以她认为,开发商把地面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业主个人,这种做法应该没有问题,另外住宅区地下车库的车位销售也在进行当中。
嘉兴都汇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葛琴:“确实是规划报备的车位,我们都报备过,也都是通过验收合格的,(住宅区地面车位)应该是192个,也不是销售,相当于长期给他们使用(转让期限大概是多久)目前我们还在核算当中,价格在5万左右吧(是定向转让给小区业主吗)对的。”
对于开发商方面给出的解释,杨先生和部分业主表示不能接受,他们希望嘉汇城市广场能尽快成立业委会,选聘另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住宅区。
嘉善嘉汇城市广场住宅区业主 杨先生:“(你们很多业主想换掉物业)是(住宅区)全部业主。”
嘉善惠民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沈佩冬:“业委会是可以成立的,北面(住宅区)已经入住百分之八十,南面(商业区)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入住率,是商住楼,我们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更加均衡一点,我们推迟到明年。”
对于业主和物业目前的纠纷,惠民街道方面表示,他们会向当地住建和规划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到时候街道会组织业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进行调解,争取拿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来源:1818黄金眼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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