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藏玄机!跑车追尾货车,20分钟的时间差发生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9-10-15 09:55:03
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坤:“兰博基尼轿车驾驶员当时自称胡某,他说事故发生时车上就他一个人,没有其他人,而且事故发生下车后两三分钟内他就报警了。”
一个说是驾驶员的朋友,事发时就坐在副驾驶位置;另一个却说当时车上只有自己一个人,民警根据两人所说内容不同这个疑点,重新围绕事故现场,展开调查。
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坤:“发现这辆车14点16分经过我们县公安局门口,14点17分经过县教育局门口,教育局离事故现场相距大概300米左右,也就是说这个车到达事故现场的时候应该在14点20左右,相反他报警时14点41分,这与事故发生时间相差太多了。”
可能的事发时间和实际的报警时间,有20分钟的时间差,期间发生了什么?
同时,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发现,事发时,车内确实只有驾驶员胡某一人。而此前自称不熟悉路况的胡某,其实就是当地人,住在离事故发生地不远的小区。
在众多的疑点和证据面前,胡某最终表示,事发时,轿车的真正驾驶员是张某,由于张某无证驾驶,轿车也并非他本人所有,事故造成车辆损失较大,张某无力赔偿,又担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便打电话让胡某到现场顶包,这才导致事发时间和报警时间,隔了20多分钟。同时,张某还买通了货车司机,合伙撒谎,企图骗过民警和保险公司。
货车驾驶员施某:“小伙子(张某)他跟我哭着讲,我一个人要付修理费这么高,我也承担不起,因为我看他年纪轻轻,修理费这么高,我也是处于好心(撒谎)。”
目前,保险公司已给轿车办理了拒赔相关手续,轿车驾驶人张某不仅面临巨额的车损费用,还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同时,张某、胡某以及货车驾驶员施某三人,因提供虚假证言,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央视网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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