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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恢复收费 因尾数取舍规则调整,通行费有增有减

发布时间:2020-05-06 08:56:57

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也就是说,今天起,市民开车上高速公路或是通过国道、省道等收费站,要正常缴纳通行费用了。

而因为通行费用尾数取舍功能进行了调整,市民开车出行的通行费用,较过去相比,会出现小幅增加或减少的情况。

另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会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免费通行。

ETC车辆精确到“分”收费

2020年1月1日前,通行费以5元为单位计费,尾数取舍规则为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通行费对尾数取舍规则进行统一调整后,ETC车辆精确到“分”收费。

举个例子,通行费12.51元,按原规则收15元,按新规则,在不考虑ETC优惠的情况下,ETC车辆收12.51元,收费金额相比以往有所减少。

通行费12.49元,按原规则收10元,按新规则,在不考虑ETC优惠的情况下,ETC车辆收12.49元,收费金额相比以往有所增加。

这是全国统一规则调整,全国各省均会出现ETC车辆通行费有增有减的情况。

通行费电子票据一次汇总

不用打印直接报销

上个月,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优化完善了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相关流程,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ETC客户在登录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多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

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多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黄煜轩 通讯员 徐丽婷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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