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出血休克,救护车狂鸣笛,私家车仍阻挡10多分钟!车主一句话让网友气炸……
发布时间:2020-06-11 10:20:57
6月8日广西钦州出现了令人气愤的一幕,一辆载有病人的救护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前方小轿车阻碍,救护车多次鸣笛和喊话小轿车仍不让行!
救护车上孕妇休克
小轿车阻碍救护车通行
事发当天,救护车在接到病人返程时遇前方一辆白色小轿车阻碍,由于乡镇道路较窄,弯道多,车流量大,救护车无法进行超车。
在救护车多次鸣笛和喊话的情况下,前方白色小轿车仍未作出任何减速避让的动作,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
据医生介绍,当时救护车上的孕妇已经休克,情况十分危险。
万幸的是,目前孕妇和胎儿都已脱离生命危险。
医生表示,如果抢救再晚几分钟,可能大人和小孩都有生命危险。
医院随后将该事向交警部门举报,轿车司机接受调查,称没听到喊话鸣笛。
钦州交警接到举报后立即通知小轿车司机宁某接受调查,而车主却狡辩称自己当时在接骚扰电话没注意到救护车。“救护车从我的车旁边经过时就偶然听到了一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民警:“当时你有从后视镜看到后面的救护车吗?”
驾驶人:“当时心没有分散去看周围东西,只是看前面,没有看后面。”
民警:“后视镜有看一眼吗?”
驾驶人:“后视镜我只看路况。”
民警:“那你听到后面救护车的警笛吗?”
驾驶人:“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偶然听见了一声就过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民警:“但是,根据我们在救护车上提取的行车记录仪,救护车一直有开着警笛而且喊话,叫前面的车辆避让,你是什么原因听不到呢?”
驾驶人:“因为当时进来两个骚扰电话,可能是在处理那个电话。”
最终,小轿车司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网友:应从重处罚!
网友看后纷纷表示愤怒“应从重处罚以警醒此类行为不可再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要求
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你的一个不文明行为可能会阻碍一个生命获取希望的通道
希望每个人都能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之心,遵循规则,尊重生命!
来源:央视新闻、930老友记、中国之声等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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