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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浙江境内货车通行证“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3-12-04 09: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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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车辆

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车辆备案、号牌种类选择、行驶证上传等步骤,核对无误后提交绑定。

特别提醒:

①首次使用系统会自动引导您至车辆绑定模块,如后续需新增车辆,请至“功能”模块中进行添加。

②普通货车只需上传行驶证正本即可,如挂车则需上传牵引车及挂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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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使用

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车辆,选择出发地、到达地,点击现在出发后勾选路线,点击申领按钮申请电子通行证。

特别提醒:

①如未搜索到您所需的出发地或到达地,可点击地图选点按钮。点击右上角“自车位置”按钮,系统会默认您当前位置为出发地。

②如行程变更、通行时间不符或预录的出发地与您当前所在位置不符,您可点击稍后申领或取消后重新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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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导航

点击电子通行证中的“使用”按钮开启导航,结束导航后可以对系统作出评价。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浙江交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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