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热线:0571-85094991    
滚动新闻
所在位置: 汽车频道 > 推荐阅读

实施“延期办”,涉及多项车驾管业务

发布时间:2022-12-29 10:26:24

12月以来,我省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期办理交管业务。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交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决定对以下9项交管业务实施“延期办”。

一、机动车业务

(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四)延长临时号牌有效期。对在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补换领号牌、换发新能源号牌、号牌互换的,因号牌制作原因,可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驾驶人业务

(一)延迟驾驶证注销日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3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注销。期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驾驶证逾期换证办理期限。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1年的,统一延长逾期换证办理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可直接办理换证,无需参加科目一考试。

(三)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四)推行驾驶证换证容缺办。允许申请人空缺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的含三力测试)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含三力测试)可在2023年5月31日前补交。

(五)延长驾驶证审验期限。对驾驶证需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审验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来源:浙江公安 作者: 编辑:虞舜

姓名
联系方式
品牌型号
具体故障
验证码
    消费者可致电杭网汽车热线0571-85053683,新浪微博@杭州网@车行杭州及微信号hangzhouwangbbs投诉汽车质量问题。
    如您遇到车商履行合同约定问题、维修服务收费不符、假冒汽车用品、无故加价等欺诈问题也欢迎您投诉。
    注意:在投诉时内尽可能详细地填写购车时间、地点、具体故障等描述,并填写个人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跟踪回复沟通。(联系方式仅限于工作人员,不会泄漏给第三方)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