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车”悄“打补丁”,经销商回应莫衷一是
发布时间:2020-03-16 10:25:06
对于新宝骏的这一处理方式,其经销商又会作何反应?上周末,记者再次联系了此前咨询过的京冀桂粤等地的新宝骏经销商,它们的回复莫衷一是,更是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您之前打过电话吧?目前店内没有接到相应通知!”河北某新宝骏4S的工作人员对于“30天无理由退车”政策依然毫不知情,甚至还反问记者:“要是您买个车,开了29天后给我送回来,我该怎么办?您买车上牌,得交税吧,国家给您退税吗?得上保险吧,强制险给您退吗?等这俩都可以退了,再来问我车可不可以退。先问问国家给不给退税再说!”
广州某新宝骏经销商此前在采访时曾一直提醒记者注意:“新宝骏无理由退车不是无条件退车,您这边还是需要符合条件我们才会退款给您的”。在记者第二次询问时,对方还是强调,“无理由退车要满足里程不超1000公里等条件。比如你说开的好好的,(说)我不喜欢了,这不是理由;如果你这个车有什么毛病了,要求无理由退是可以的,比如说车子有点迟钝啊,这个就是有理由的吧,这个就可以退。”
当记者问及退车流程时,上述广州新宝骏经销商一再强调“手续麻烦,浪费时间”,却全然不提新宝骏所补充的“经销商协助出具相关材料”等事宜。对于购车时交付的购置税和保险等费用,该经销商表示,“购置税和交强险都退不了,商业险是可以退的”,还特别指出,“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还是我们店里(拥有)”。
经销商胡乱应对,主机厂暗地里“打补丁”,“新宝骏及其经销商的反应可谓毫无章法”,北京中细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莉凌律师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宝骏广告宣传内容调整,依然未把退车的实质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解,这样的宣传未能摆脱虚假广告的嫌疑。
对于新宝骏明确表示不予退回“服务费”的行为,黄莉凌律师也提出质疑,“这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并不明确,是基于什么服务内容,由谁收取的费用?如果车辆买卖合同解除,消费者接受服务的基础已经丧失了,那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还服务费的”。
事实上,一些消费者在提出“无理由退车”时,就遭遇了退车难的困境。一位消费者透露,“(因为)30天无理由退车,交了定金,现在说不要了,4S店说要收取3000元的手术(手续)费,有道理说吗?”他无奈地对记者说,“定了这么长时间车还没到,然后看到很多的差评,所以就有点冷心了”。
对于汽车市场和消费者来说,新宝骏的“30天无理由退车”到底是一个大胆、有益的尝试,还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噱头”(之前已经有其他媒体提出质疑),抑或本来就是一场自欺欺人的闹剧?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还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跃跃 张懿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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